之三。給與被給予

回顧動態時候,覺得真是個有趣的東西。

以前就會覺得要是有誰買給我哀鳳(當時是iPhone4s),我就要跟誰在一起。結果,當然是沒人送。

然後我花了一點時間在準備打包行李,準備一週後搬回台北。

想想這房間裡的,玩偶到那些放在盒子裡的公仔,那成堆我滿足自己打扮的衣服⋯⋯還真的沒有一個是別人送的——更別說是不是自己的伴侶給的,或是曾經的誰給過的。

只是不想欠人情吧。我心底好像是這樣覺得的。

還記得十多年前還有iPod mini的年代,人生第一台花了近萬買的隨身聽,沈甸甸的重量接在手上,卻是從一個要趁週年慶買給男友,但發現男友自己不小心買了一台的大叔手上買到的。

我還真的很羨慕,有好多圈子裡的伴侶,是送對方一台手機啊,或是送對方嚮往的禮物。

想起這些年月,包括這幾個月,對那位茂先生的付出。只能說我還能當個一段時間的給予者,頗為意外。喔對,他其實可能還甚至覺得我這樣付出,是種恐怖情人的勒索呢。

這樣對待我的人只有四年交往的台中先生了;不過最要命的報應就是,當時我確實不懂得珍惜那樣的被給予。

給了這幾年,都只是迴向了,補足償還了而已。


P.s 後來發現我手上有的蘋果產品,都有Pro型號。除了手錶apple watch第四代,然後手機是iPhone X Max之外,其他耳機是airPod Pro,筆電是Macbook Pro13″,然後平板是iPad Pro⋯⋯都自己買的。
#繼續許願看看可不可以當撈妹好了Q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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